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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金石观点
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之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
随着人口结构的历史性变迁,老龄化进程正呈现加速深化态势,生育率持续低于更替水平,形成“老龄少子化”的复合型人口危机。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超龄劳动者再就业现象日益普遍,劳动力市场面临前所未有的结构性挑战。2024年,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根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逐步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标志着退休制度从“一刀切”向“渐进调整”的重大转型,并首次从法律层面对超龄劳动者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保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但国家推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制度改革的落地过程中,因相关制度尚未细化具体方案,导致实践中仍存在对超龄劳动者在再就业过程中频繁遭遇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社会保障缺位及隐性年龄歧视等诸多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治现状进行分析,提出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路径,探索构建“年龄友好型”劳动权益保障体系的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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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金石实务研究
以个案为例浅谈借款与工程垫资的区别与界限
在建设工程领域,资金的融通方式复杂多样,其中民间借贷与工程款垫资是两种常见但法律性质相异的资金流转形式。本文以一起发生于上海的借款纠纷案件为例,深入探讨工程项目中的借款与垫资之间的本质区别,并结合当前民间借贷审理的相关指导意见及法规,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法律风险防范的参考。文章通过解析该案的一审及二审判决情况,随后分析工程项目中借款与垫资的要素及法律规定,最后归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需要关注的关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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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金石实务研究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草案)》要点解读
近年来,碳中和、ESG理念兴起,国家在环保与经济政策的融合上不断创新。2024年8月21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一举措将绿色环保概念通过法规的形式与建筑地产行业相链接,预示着未来建筑行业的新方向。《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六条,主要包括了适用范围、建设标准、责任主体、监管及激励机制等方面内容,为上海市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动能,同时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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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金石观点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解读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随决定一同发布。本文作者结合多年的执业经验,就该热点问题所涉及的何为“渐进式”退休、女职工身份确定、弹性退休、劳动者权益保障以及政策影响等多方面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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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金石实务研究
浅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的理解和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2024〕11号,以下简称:827批复】自2024年8月27日施行,对中小企业来说是福音,对大型企业来说也是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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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金石观点
行政处罚决定中的查明事实之认定标准——某先生某女士诉某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院行政处罚案
一审: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2)苏0192行初272号(2022年11月7日)
二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01行终50号(2023年3月29日) -
06-03期刊专著
《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与思考》2024年第1期《上海律师》杂志
2024年第1期《上海律师》杂志刊登了事务所苏珣律师的实务研究专业文章《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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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金石观点
浅析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则,但该条规定在对股东加速到期的适用条件及履行方式上均未予以明确。本文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的演变入手,解析了前述未明确之事宜,以期在实务中可以更好地适用该规则,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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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金石观点
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理论与实务
本文节选自荣获第十八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的论文《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在社区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纠纷,例如物业服务不达标或业主未及时交纳物业费所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噪音、饲养动物、卫生、安全等问题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公共事务业主知情权纠纷、撤销权纠纷、小区内发生意外事件的健康权或生命权纠纷及小区微信群沟通不当可能引发的名誉权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如何进行有智慧且专业性的解决亦值得我们探讨。 -
04-03金石观点
小股东欺压大股东?股东代表诉讼来破局
我国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除了股东出资期限调整这一重大修订,还包含了扩大股东知情权范围、强化公司董监高的义务及加重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责任等亮点。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这不仅在于国家层面的立法和执法,还在于市场主体的守法和用法。 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公司内部纠纷,大多表现为大股东欺压小股东,而本所杨文歆律师此前经办的一起案件中,却出现了小股东欺压大股东的情形。经办律师接受委托后,运用现行法律规定及程序,成功为大股东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