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本期债券简称“25海曙01”,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为3+2年期,票面利率低至2.15%,簿记倍数达5.06倍,认购踊跃。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本所上海总部及宁波分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支持。

本所上海总部及宁波分所组建了以王跃龙、沈力、杨文歆、钱慧、周鹏、李昕媛等律师为核心的专业服务团队,并由杨文歆和钱慧律师具体承办。本所全面参与了法律尽职调查、发行文件审查、法律意见书出具、项目协调会议及合规风险论证等关键环节。本所团队积极协同主承销商、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严控项目合规性与程序合法性,高效对接交易所与监管部门要求,有力保障了债券的顺利注册与发行,其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客户与合作机构的认可。
金石始终秉持“以法治力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在资本市场、债券发行等领域持续深耕,为政府平台、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提供覆盖项目论证、合规审查至发行落地的系统性法律解决方案。金石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企业融资与创新发展,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法治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