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2026年3月即将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帮助全所律师精准把握立法精神与实务要点,本所于12月26日下午举办了以“《仲裁法》新法核心内容解读”为主题的专项培训。本次培训由本所副主任、破产清算业务总负责人马晓旻律师主讲。

马律师首先强调了本次《仲裁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指出其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完善仲裁程序及强化司法支持等多方面变化,将深刻影响律师未来的仲裁业务实践与策略选择。随后马律师结合详实的条文对照与实务案例,系统梳理并重点解读了本次修订的六大核心亮点:

完善仲裁协议效力认定规则
明确仲裁协议可以通过默示方式达成(经仲裁庭提示并记录),并进一步强调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即使合同不成立、未生效或被撤销,也不影响其中仲裁协议的效力。
缩短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限
将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从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旨在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救济权,加快争议最终解决并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立“仲裁地”核心规则
对接国际商事仲裁通行实践,明确以“仲裁地”而非“仲裁机构所在地”作为确定仲裁程序法、裁决国籍及司法审查管辖权的核心连结点,并明确了“当事人约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确定”的递进确定规则。
拓宽涉外仲裁案件范围
将涉外仲裁适用范围从原有的三类纠纷,扩展至“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纠纷以及其他涉外纠纷”,为未来新型涉外争议预留了适用空间。
引入特定领域“特别(临时)仲裁”制度
首次在法律层面,针对“涉外海事纠纷”及特定区域企业间的涉外纠纷,允许当事人选择不依赖常设仲裁机构的临时仲裁,提升了仲裁的灵活性与专业性,同时规定了仲裁庭备案等监督要求。

强化法院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
明确将行为保全纳入仲裁保全范围,新增仲裁前保全申请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对保全、证据收集申请依法及时处理,强化了仲裁庭获取司法协助的能力,保障仲裁程序高效推进。
整场培训内容充实、重点突出、解读深入。马律师凭借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将抽象的法条转化为生动的业务指引。现场互动环节气氛尤为活跃,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就新法落地可能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进行了热烈探讨。大家普遍认为此次培训为未来更好地代理仲裁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