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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通过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

2021-12-10 12:00:22

 

        2020年7月24日,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备案管理规定》,要求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服务机构依法进行备案,规范证券服务机构管理。我所依据新的备案要求,向证监会递交了相关备案材料。

        2021年12月3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示完成备案的律师事务所最新名单,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可以为企业提供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备案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全部证券法律业务。

        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3月,自创立以来,一直秉持“诚信、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全方位服务。以最有效的方式实现客户目标,是金石一直秉承的执业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