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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视野——张平

2014-01-10 11:51:54

    金石认为,三中全会决定出台后,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将会在以下几个领域发生根本性变化:

   (1)三中全会后随着相关政策的推行,必然会导致房地产行业重新洗牌。
    政府对房市的调控手段将会发生变化,限购、限价等行政性措施将逐渐退出,代之以市场之手来进行调节;虽然从三中全会决定的内容来看,农民的土地允许进入流通领域是大方向,大量农民将会进城置业,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看似对房地产行业利好,其实不然。
    首先,三中全会决定允许了三种性质的土地存在于土地交易市场,并将被平等对待,即消除了目前集体土地进入土地交易市场的障碍。一旦集体建设用地推向土地市场,将会导致房地产企业土地成本的大幅下降,而土地成本恰恰又是房产价格构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必定会导致房产价格大幅下降。推出集体建设用地的目的将主要针对的是进城置业的农民,国家通过大幅降低农民置业成本,从而引导农民进城。但这一政策的出台,对目前大量囤地的房地产企业必将是一严重打击,因为他们手中囤积的土地大都经过国家征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成本要远远高于集体土地成本,从而会使他们开发的房产对进城农民这一体量十分庞大的刚需群体不具有任何吸引力。
    其次,三中全会决定已经明确了将会征收房产税,国务院正在建立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开始为以后征收房产税作铺垫。房产税的推出,将会增加多套房产持有人的持有成本,从而必将会对大量投资者从投资性房产市场离开,目前“全民炒房”的现象将绝不会再有机会出现。
故随着三中全会决定的关于房地产领域若干政策的逐步推行,在最近的一两年后,房产企业必将又带来一次很惨烈的洗盘,特别是三、四线城市首先会面临冲击(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两点:1、国家将会在三、四线城市首先推出集体建设用地,以解决农民进城置业问题;2、三、四线城市房产消费群主要是刚需群体,而对刚需群体来说价格是首要考虑因素),然后会逐步蔓延到二线甚至一线城市。
所以,虽然三中全会决定出来后,目前房地产市场尚未有剧烈变化,但风暴已经在路上了,房产企业现在应当未雨绸缪,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才能安然渡过即将到来的暴风雨。

    (2)三中全会以后,国有企业在充分竞争性行业将逐步退出。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享受着政府特殊的关怀,怀揣着国家最优惠的政策,享受着国家最好的金融支持,我国竞争性市场基本上处于民退国进的状态。国有企业确实向国家贡献了绝大部分的GDP,但这些成绩却丝毫掩盖了不了运营效率不高、收益率低下等严重弊端,亦导致了国有企业“内战内行”(利用手中资源击败了绝大部分的民企),“外战外行”(在和外国同行相比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怪异现象,我国最具活力且最有效率的民营企业,因为缺乏国家政策及金融支持等资源配置,在和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中,已经到了快被赶尽杀绝的地步。
    三中全会决定的出台,将彻底改变上述状况。国家将重点理顺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国资委将由管理国有企业变为管理国有资本。从决定可以看出,国家根据行业类型将国有企业分为三大类,即:自然垄断性企业、充分竞争性企业和公益性企业,并且将对上述三类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对自然垄断性企业,国家将严格实行“政企分开”,即政府身份将由原先企业的“婆婆”演变为企业出资人;对充分竞争性企业,国家将完全放开并适时退出(国有资本从上海家化完全退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对公益类企业,因为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将会加大投入,重点发展。
    目前,在我国竞争性行业中,国有企业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群体,几乎占了行业的绝大部分,国有资本不会也绝不可能一夜之间全面退出,必需是一个逐步退出的过程。随着三中全会决定的逐步推行,政府将会逐步和国有企业脱钩,不会再给予其政策及金融等方面的种种优待,真正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通过灵活而富有效率的民营企业来倒逼,国有企业必将进行改革来提升运营效率和企业竞争力。国有企业将会通过引进多元投资主体来增加决策效率与科学性,或通过推行股权激励计划使国有资本与经营者形成利益共同体,以及在国有资本有利可图的情况下,通过并购、重组将国有企业进行出售(金石在此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并已做好充分准备)。
     只有将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理顺了,我国的市场经济才会处于平等、有序的状态下,市场才能真正发挥其调节功能,从而锤炼、催生出一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国企业,使其在全球市场竞争中能够取得一定的优势地位。     

 


(信息搜集及供稿人:张平律师  团队)